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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的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22-03-26浏览次数:813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激发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争当先进、锐意进取,生动展示当代团员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现开展2021年度“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红旗团支部

1.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实等。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深化班团一体化建设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团员青年的困难。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中心任务和突发事件等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等荣誉(含本年度的);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为五星级。

2.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自愿申报,填写附件2、附件8,经学院统一评选后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将相关材料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二)先进团支部

1.评选基本条件

1)同“红旗团支部”1-4条。

2)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

2.评选办法

学院共3个名额,符合条件的团支部自愿申报,填写附件10,学院组织统一评定。

(三)雷锋团支部

1.评选基本条件

1)同“红旗团支部”1-4条。

2)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

3)能够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学习、践行雷锋精神的积极性,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有一项长期的(1年以上)以学雷锋为主题并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

2.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自愿申报,填写附件3、附件8学院统一评选后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将相关材料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四)五四青年奖

1.评选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251日——2008430日出生)我校青年模范人物,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75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一般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2.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填写附件4、附件5、附件9,经学院统一评选后推荐教职工、学生候选人各不超过1名,将相关材料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五)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6)团龄3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1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团员个人自愿申报,填写附件11,并提供相应志愿工时证明至团支部,团支部审核后确定推荐排序,团支部将相关推荐名单和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评选。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党员;2021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2.评选办法

学院共25个名额,符合条件的团干部自愿申报,填写附件12学院组织统一评定

(七)团的活动积极分子

1.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党员。

2)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团的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团的工作做出一定贡献。

2.评选办法

学院共12个名额,符合条件的团员个人自愿申报,填写附件13学院组织统一评定

(八)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评选基本条件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150小时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生态建设、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建设、西部开发等领域,以及“希望小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阳光助残”“黄河志愿服务”等重点项目中作出较大贡献。

2.评选办法

有意向申报的组织填写附件6、附件8提供相应志愿工时证明学院统一评选后推荐候选集体不超过1个,将相关材料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九)杰出青年志愿者

1.评选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年满14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均超过200小时,服务业绩突出。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生态建设、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建设、西部开发等领域,以及“希望小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阳光助残”“黄河志愿服务”等重点项目中表现突出。

6)获评本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

2.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填写附件7、附件9提供相应志愿工时证明学院统一审核后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人,将相关材料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十)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基本条件

1)同“杰出青年志愿者”1-4条。

2)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均超过120小时,服务业绩突出。

2.评选要求

学院共12个名额,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填写附件14并提供相应志愿工时证明,学院组织统一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一)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二)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三)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五)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组织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六)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材料报送

各团支部汇总支部内所有申报材料于328发送到邮箱shuichantuanwei@126.com

1.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度“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2.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团的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电子版)

3.红旗团支部、雷锋团支部、五四青年奖、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杰出青年志愿者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耿雪晨、韩旭

话:82032970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度“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中国海洋大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3:2021年度中国海洋大学“雷锋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二届“五四青年奖”申报表.docx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二届“五四青年奖”统计表.docx

附件6:2021年度中国海洋大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7: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七届“杰出青年志愿者”申报表.docx

附件8:申报事迹材料样式(集体).docx

附件9:申报事迹材料样式(个人).docx

附件10:2021年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11: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docx

附件12: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表.docx

附件13:2021年度“团的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docx

附件14:2021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docx

  

  

                   水产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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