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各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参评条件
(一)具体参评条件详见学院公布的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http://scxy.ouc.edu.cn/2019/0125/c5842a233923/page.psp)。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评选学年内,累积离校时间超过150天者(不含因公请假和寒暑假);
2. 评选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者;
特别说明:尚有欠费的研究生(包含贷款金额不足以缴纳其所欠费用者)尽快缴费,学校将于9月23日再次与财务处核对欠费情况,对仍存在欠费情况的研究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其今年由学院上报的学业奖学金,名额不再递补。另,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待12月份贷款到校后再行发放学业奖学金。
4. 已办理休学且休学期为一年者;
5. 通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联合培养者(已完成该项目且办理回校手续的除外);
特别说明:2019年获取CSC资助的研究生暂缓发放,在12月份落实出国时间后再行发放在校时间内的学业奖学金。
6. 其他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情况。
三、日程计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一 | 2019年9月11日前 | 各班通知参评人员核对确认后反馈给研究生秘书 |
二 | 2019年9月16日24点前 | 1、各班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评奖细则,进行公示及备案。 2、各班审查论文/专利申报材料,计算论文/专利得分; 3、按团委安排各班组织社会活动评分; 4、9月14日开始公示2天,9月16日收申报材料报学院研究生秘书。注:各班公示可参照《学业奖学金成绩公示表》(附件1);公示后报送材料:各班《学业奖学金成绩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每位同学《水产学院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经导师签字认可的支撑材料(中文文章封皮、目录、首页,专利复印件,英文首页和检索页并标明影响因子)。 |
三 | 2019年9月19日前 | 1、学院计算总成绩。 2、研究确定评奖分组、名额。 |
四 | 2019年9月23日前 | 学院公布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公示3天,上报研究生院。 |
注:各班要尽早上报材料,若错过研究生院的时间点会导致奖学金下发延迟。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联系。联系人:丁芊,联系电话:82032973,邮箱:dingqian@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