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群)或者相近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
学院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日制招生计划 |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
071002 | 动物学 | 70 (含未来海洋学院1人、三亚海洋研究院1人、科研博士3人) | 0 |
071004 | 水生生物学 | ||
090801 | 水产养殖 | ||
090802 | 捕捞学 | ||
090803 | 渔业资源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渔业技术与工程方向) | 7(含深远海计划2人) | 3 |
0860 | 生物与医药 (生物技术与工程方向) |
注:根据综合面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
(二)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采取考生抽题作答、自由交流等方式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未达到外语条件的普通招考生增加一道外语水平试题考核。
2.专业能力考核。
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综合考核的具体安排详见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四、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85%+外国语考核成绩×15%(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导师(按导师排序)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考核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scxy.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请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负责组织调查,并给予考生答复。请及时与研究生秘书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82032973;dingqian@ouc.edu.cn。
六、本方案由水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82032973,联系人:丁老师
水产学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