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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杨正发布时间:2020-03-04浏览次数:465

关于做好2020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本科班级:

开展2020学年春季学期“无接触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调整工作,请各班在2019年秋季学期开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意愿、在学状态变化等(转专业学生无需统计)导致的困难档次变化、调入或调出困难生库等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2019级本科生中,

1、学生学籍或在学状态发生异动,如退学、休学、参军等,需要调出或调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2、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需要调出或调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3、其他需要调出或调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情况。

二、调整要求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拟发文》(附件1的规定具体执行。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在班级内公示后,报送至带级辅导员。

2、新申请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和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学生应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给班主任老师

3、学生向班主任提交调整申请(包括困难档次变化、调入或调出)后,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同学提交的材料,参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通过网络会议等方式进行评议,确定申请同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带级辅导员进行审核。

4、带级辅导员根据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班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备案,并建立或调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新调入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调整困难档次和调出困难生库的由资助办审核后统一在学工在线操作。


、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班级评议:34-310

学院评议审核:311

学院公示:312-318日(公示5个工作日)


、材料报送

各班级调整工作结束后,形成工作报告,报告中应包括班级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工作程序及认定结果(具体名单)。请各班将工作报告电子版)于310日前报送各带级辅导员,没有调整的班级告知带级辅导员即可

2016级发送至耿雪晨老师邮箱(gxc@ouc.edu.cn)、2017级发送至杨正老师邮箱(yangzheng@ouc.edu.cn)、2018级发送至杨文昭老师邮箱(yangwenzhao@ouc.edu.cn)、2019级发送至刘柱老师邮箱(liuzhu@ouc.edu.cn)】


联系人:马亚宸  联系电话:15764210475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拟发文.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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