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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甜发布时间:2019-08-20浏览次数:616

各班级:
    为做好我校2019年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1)以班级为单位,收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8月29日11点前交至胜利楼207办公室;
   (2)核对学生受理证明上的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都要求填写全称,若有错误用签字笔在原表上修改;
务必在《受理证明》右下角注明学生学号。若姓名、身份证号错误,须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修改(以上两项信息学校无法修改)。
   2.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以及要求的不同,进行材料收取和信息核对。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也可能是确认函或其他凭证。所有材料都需要看清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重要信息。学生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可以网上截图并打印。


二、网上申请审批
    8月29日11点前学生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
    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注意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是“无”。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错误会影响贷款发放,因此务必确保回执上信息正确。
2.正在办理贷款暂时没有《受理证明》(确认函或其他凭证)等纸质材料的学生,也应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待生源地贷款办理完毕后,尽快补交纸质材料。
3.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交纳学费和住宿费,12月份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多退少补;已经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款项将返还至学校财务处关联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联系人:刘甜
联系电话:82031807
邮箱:liutian@ouc.edu.cn

                          水产学院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