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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优秀毕业生】关于做好我院2020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柱发布时间:2019-01-04浏览次数:537



关于做好我2020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0届毕业生:

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已下发至学院,现就我2020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预计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并且必须按照《关于采集2019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及说明》要求成功报送生源。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主动面向西部和基层地区、艰苦行业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被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或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学院资格初审

1. 符合以上条件自愿申请的同学请于1229日20时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姓名-本科/硕士省优毕业生)发至shuichanjiuye@126.com

2. 历年成绩单原件【纸质版】于12月30日11时前交团委刘柱老师处。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学院将单独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同学将不另行通知。

(二)答辩

1. 本科生候选人12月30日12时在档案馆会议室答辩,无需PPT,每人限时2分钟

2. 研究生候选人12月30日13时在档案馆会议室答辩,无需PPT,每人限时2分钟

(答辩顺序另行通知。)

四、名额分配

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8人,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9人

五、其他说明

(一)因从2019届开始,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要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后续相关工作会具体再通知,请被推荐的同学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毕业离校前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院(中心)须及时将情况反馈学校,并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由学校最终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其“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联系人:耿雪晨 刘柱  联系电话:82032970,82031807


姓名-附件1 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姓名-附件2: 2020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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