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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及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刘甜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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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6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后续申请工作,现需确认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


一、报送材料:

1、填写《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1电子版

2、填写《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2电子版。

3、提交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原件1份,需特别注意“现在工作是第几年”处,2016年毕业生填写“叁”,2017年毕业生填写“贰”


二、报送时间:20185月2116点前

纸质版报送地址: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水产学院档案馆306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甜

联系电话:82031807

邮箱:liutian@ouc.edu.cn

 

附件1: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xls

附件2: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xls

附件3: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doc

 

 

 


水产学院

  2018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