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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甜发布时间:2018-05-02浏览次数:228


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5月2日起开展2018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下同)还款确认及相关工作。

一、人员范围

我校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2018届毕业生,包括因升学需办理继续贴息的贷款学生及本应2018年毕业因自身原因造成学制延长的贷款学生

若因提前毕业等特殊情况,需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处理。


二、还款确认程序及说明

1、学生网上确认个人信息:5月2日—5月11日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或需更新,先到“个人信息变更”中修改,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完成申请;如无错误,点击“申请”即可完成。

学生须准确、详实地修改、核对相关信息。需要核对确认的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核对是否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及时修改,无法修改的与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

2)通讯信息:填写当前完整准确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号码等

3)就学信息:填写完整规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等信息;

4)家庭信息:家庭住址要保证能够准确收到信件;

5)就业信息:将已知的信息尽量填写详细,若尚未确定工作,请在“其他信息”备注中说明;

6)联系人信息:填写本人、父母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如哥哥、姐姐、叔叔等。

请每人完成后于第一时间将完成情况反馈至团委刘老师(QQ:442375918),备注:姓名+专业年级+完成情况。


2、学生核对《毕业确认表》:5月14日—5月18日

学校统一下载打印《毕业确认表》发至学院(中心),由学院(中心)组织学生核对信息。学生在5月14日之前已经结清贷款,《毕业确认表》中将不再出现结清学生名单,这部分学生无需核对《毕业确认表》。

升学的,由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并在“补充说明”处填写“升学”;提前还款的在“补充说明”处填写“提前还款”;若有其他特殊情况也在“补充说明”处予以说明。

3、学院(中心)审批《毕业确认表》:5月21日—5月25日

学院(中心)审核《毕业确认表》,如学生信息无误,资助工作辅导员在《毕业确认表》右下角写上“经办人:XXX”并加盖学院(中心)公章,于5月25日前提交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如果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毕业确认后要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如需继续贷款可申请续贷。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学生名单、学生信息确认等方面若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处理。

3、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不再进行毕业确认,由学生毕业后自行联系放贷的金融机构还款。

联系人:刘甜

联系电话:82031807

邮箱:liutian@ouc.edu.cn

  

附件:2016年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2016年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1.jpg

2016年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2.jpg

  

水产学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