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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和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綦宝健发布时间:2018-03-28浏览次数:706

各位老师:

为保障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展现水产学院一流学科的精神面貌,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326日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开展学院环境卫生清理及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1、请各位老师根据各自负责本人办公室、实验室室内及门前区域的原则,明确责任区,于本周内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清理垃圾死角,保持门窗、窗台、地面清洁,尤其楼梯口、走廊拐角处、水产馆楼两端及中间的小走廊区域、通往阁楼楼梯处、地下室、地下实验室的窗外等。

2、水产馆、敏行馆、档案馆等场馆公共区域堆放的报废、闲置设备和家具等,请物品归属老师自行认领清理,请务必于本月31日前认领处理完毕,公共区域严禁堆放杂物闲置物品等。

3、请各位老师组织并督促所指导学生开展学生学习室的卫生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废弃不用杂物、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物品及地面污渍,要做到桌上办公学习用品及资料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卫生清新整洁。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

1、请各位老师再次对所负责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使用各仪器设备,加强安全隐患防范及应急措施指导。

2、各实验室须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保管使用各类化学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工作。尤其是易燃、易爆、易制毒、毒性、强腐蚀性物品的使用、管理,以及实验室的水、电、气的安全使用。

3、严禁将食品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进行非实验活动,尤其是饮食、煮饭等。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共同努力,营造并保持水产学院安全、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学院将于下周一开始对学院各场所的卫生情况及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堆放杂物、设备等未处理的,卫生打扫不彻底的,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完成。

  

  

水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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