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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的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7-09-20浏览次数:559

20152016级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5级、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综合考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基础,请各班级组织2015级、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严肃对待本次综合考评工作,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于2017922日下午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学院团委。

  

  

联系人:耿雪晨、刘笑笑

联系电话:82032970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

  

填表须知:

1、“个人总结”部分,请从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成果、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阐述,字数600-800字,宋体4号字,单倍行距。

2、导师意见处请导师填写1——2句鉴定意见;

3、表格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导师意见及导师签名处均需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