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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甜发布时间:2017-08-25浏览次数:270


各学院:

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资金将于101日到我校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根据《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核对本单位续放名单信息。


二、统计停贷信息

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1,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

2、休学(含服义务兵役)、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班长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情况(同学情况(是否进行续贷、是否存在停贷、是否遗漏)如实填写《xxxx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93日前发给团委刘甜的邮箱(442375918@qq.com



联系人:刘甜

联系电话:82031807

邮箱:442375918@qq.com



附件:1.自愿停贷申请.doc

      2.xx级xx班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xlsx



水产学院团委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