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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甜发布时间:2017-08-25浏览次数:702


各班级:

为做好我校2017年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交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

1)以班级为单位,收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831前交到团委办公室;

2)核对学生受理证明中学生贷款受理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都要求准确无误,若有错误,在原表上进行改动,改动要准确、清晰;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现错误,则需要学生联系当地资助中心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进行改动;

3)核对学生贷款受理信息后,在《受理证明》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学生学号。

2、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

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以及要求的不同,进行材料收取和信息核对,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也可能是确认函或其他凭证。所有材料都需要看清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重要信息。学生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可以网上截图并打印。


二、网上申请审批

1831日前学生在学工在线系统网上申请

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http://xgzx.ouc.edu.cn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注意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

294—8日学院审批;

3911—29日学校审批。


三、注意事项

1、学院(系)应收取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对正在办理贷款暂时没有《受理证明》(确认函或其他凭证)等纸质材料的学生,也应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待生源地贷款办理完毕后,尽快补交纸质材料;

2、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已经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相应款项将返还至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内。


联系人:刘甜

联系电话:82031807

邮箱:442375918@qq.com



  

水产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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