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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7-05-23浏览次数:206

为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海大就业字〔20147号)的规定,现就统计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17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对于艰苦地区的划分大家可以参考人社部2006年的61号文(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能够在20176月底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学校将在此统计基础上遴选和表彰(以基层就业补贴的形式表彰)

四、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认真填好《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的毕业生统计表》,于681700将电子版发至水产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邮箱shuichanzhixie@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人社部2006 61号文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

附件: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的毕业生统计表.xlsx

联系人:吕朋    电话:82031807

  

水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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