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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工作的几个重要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7-04-14浏览次数:636

各位2017届毕业生:

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现须开展以下几项工作,希望大家积极配合班长、支书将这几项工作做好。

各班班长、团支书要密切配合,在各个团小组长的配合下,务实高效的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2017届毕业生签约情况统计

附件一:2017届毕业生签约情况统计表.xlsx

填表说明.doc

表格中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18日反馈给吕朋老师邮箱lvpeng@ouc.edu.cn

签约情况统计表填写说明(本表主要统计预计签约已签约但未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显示签约的毕业生情况,确定升学或出国的毕业生无需填写该表格内容,已在信息网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不参与调查):

1、“已签约或意向单位名称”一栏。已完成省内单位网上签约手续及已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或非派遣省外签约信息并通过审核的毕业生信息已通过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统一导入表格,毕业生本人无需填写。

到省内用人单位就业已经在信息网应约但未经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网未显示签约成功,也要填写表格,填写后需督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信息网审核通过。

到山东省外用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若尚未录入协议书或非派遣省外签约信息,在填写表格后须及时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 严格按照毕业生省外协议书录入说明(附件九)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或非派遣省外签约信息,并带着协议书到就业创业中心办公室现场审核,否则无法派遣(如对签约解约手续存在疑问,请登陆我校就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看“2017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问答及签约解约流程”http://career.ouc.edu.cn/html/2016/worknotice_1209/2384.html)。

2、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也要填写表格,填写后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灵活就业信息录入”栏目中录入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含双方签字盖章信息及合同有效期)复印件并加盖院系公章确认,由学院汇总后交至就业创业中心审核。

3、请务必将填写的学生各字段信息标成红色并将字体加粗以示区别,否则会影响统计结果“预计签约完成时间”一栏内填写签约完成的大致时间。

4、“毕业去向”字段,准备跟省内单位网签以及跟能接收户口档案的省外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填写“派出”;准备跟省外不接收户口的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填写“非派遣省外签约”;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填写“劳动合同”。

5、“信息是否来源于学校”一栏,请填写获取岗位信息的渠道:学校或学院网站、招聘会、宣讲会等相关信息来源的填“是”;其他来源的填写“否”。

  

第二:升学信息统计

附件二:水产2017届毕业生升学信息统计表.xlsx

填表说明.doc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18日反馈给吕朋老师邮箱lvpeng@ouc.edu.cn

已确定录取的毕业生直接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各字段即可,填写各字段标成红色字体加粗以示区别:

1、“录取院校”。需填写官方全称,但不要具体到二级单位(院系);

2、“学习方式”:填写录取时的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该字段非常重要,关系到毕业生落户和档案转寄,请务必准确填写。

3、“档案转寄地址”:为确保档案转寄安全,由毕业生与报考院校核实确认后,按照以下格式填写:①继续升学本校的,直接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院”,请勿出现空格;②升学至校外的,格式为“地址+单位+部门”,如“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188号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勿出现空格、错别字,不需填写邮编,禁止出现具体接收人姓名。若现在不确定的,统一填写“待定”,确定后进行修改;

注:录取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且录取学校不接收学生档案的,本字段空着即可。毕业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办理派遣手续,目前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仍未出台。其他特殊情况,请汇总后反馈至就业中心。

4、“院校所在地”:填写毕业生所报考院校所在的城市,必须具体到县区级单位。①继续在校内升学的,统一填写“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请勿出现空格;②升学至校外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到县、市/区),如上海市杨浦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5、“档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各院系通知毕业生务必与录取院校核实后准确填写,以保证档案能安全、及时、准确地寄送到单位。

6、之前统计的保研信息部分字段已导入《升学信息统计表》,请完善未填写字段,已填写字段信息不可直接在表给中修改,若有修改需单独由院系出具情况说明于4月21日前提交到就业创业中心。如有新增保研、直博和攻读博士后的毕业生(包含已经报送生源和准备补报生源的毕业生,直博只统计能拿到硕士毕业证的学生),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新增保研/新增直博/新增博士后),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准确,否则将影响毕业派遣。

针对由于面试较晚和调剂等原因尚未确定是否录取的毕业生,中心将在5月底或6月初再次统计,请勿在此次填写;已确定升学的毕业生中,如领取过省外就业协议书但尚未签约的,请在统计之后将协议书退回就业创业中心崂山校区办公室;如已签约请理性选择直接就业或升学,如选择升学的需按照流程办理解约,否则将影响毕业派遣;如有毕业生升学转就业需由院系党委开具情况说明于4月21日之前提交到就业创业中心。

统计信息录入信息网后将无法更改,请每位同学务必认真准确填写。



第三:出国、出境情况统计

附件五:2017届毕业生出国(境)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三:2017届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登记表.doc

附件四:2017届毕业生公费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填写说明.doc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18日反馈给吕朋老师邮箱lvpeng@ouc.edu.cn

1、已接到国外学校或者台湾、香港、澳门等境外学校offer的毕业生,请将打印版offer交至各学院,参加国家公派项目出国,已明确得到批准的,将批准文件复印件交至学院。

2、尚未收到offer,但确定自己将出国或出境深造的毕业生,个人自费的填写2017届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登记表》(附件三),公费的填写2017届毕业生公费出国(境)留学申请表》(附件四),详细注明理由。

3、出国(境)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至学院

4、以上信息请填写至2017届毕业生出国(境)信息汇总表》(附件五)连同证明材料统一交至学院


第四:毕业生省外就业协议书录入说明


一、单位是否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

有以下几种情况:(1)单位明确不接收户口和档案;(2)户口和档案申请手续正在办理中,无法确定是否能够接收;(3)明确不接收户口,只接收档案;(4)户口和档案都可以接收,但是不通过工作的单位接收,而是由第三方托管(一般是单位所在城市人才中心);(5)户口和档案都可以直接接收;(6)接收户口,但单位不直接接收档案,而由当地人才市场接收档案。

二、根据以上几种情况对具体录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说明:

   I、上述第(1)、(2)、(3)种情况请参考文档最后的表格和说明处理。

II、上述第(4)、(5)、(6)种情况可以直接录入协议书,其中,第(4)种情况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并最终确定“单位名称”与“单位所在地”,确定录入工作单位或是托管单位信息;第(6)种情况,毕业生在录入时,“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务必填写当地人才市场的信息。录入方法为:

1、“编号”:录入你所持协议书的编号即可。

2、“单位名称”:是指毕业派遣时,报到证上打印的派遣去向名称,是毕业生就业报到、办理落户等必需材料,该处必须为规范名称,即与单位公章名称相同,不可使用简称、别称等不规范的名称。如用人单位或当地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请毕业生务必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该处的填写内容,因毕业生本人录入错误造成报到证打印错误的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单位所在地”:该处为学校公安处打印户口迁移证的重要依据,应与毕业生将来落户地址一致,录入时必须具体到区,否则无法打印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应用余人单位充分沟通,确认后再录入。

4、“单位性质与单位经济类型”:在录入之前必须与用人单位沟通,确定具体类型,再进行录入,切勿出现错误。

5、“上级主管部门”:若用人单位无用人自主权,有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则在该字段内录入主管部门的信息,若用人单位本身有用人自主权,无主管部门,该字段内录入用人单位的信息。

6、“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若用人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有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则在该字段内录入主管部门的信息,若用人单位本身有用人自主权,无主管部门,该字段内可录入用人单位的信息。

7、“单位隶属部门”:按照网站上的提示直接录入。

8、“通讯地址”:录入用人单位的详细通讯地址。

9、“联系人、联系电话与邮编”:全部录入用人单位的相应信息,可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重复。

10、“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该处为毕业生离校后,个人档案的接收地址,毕业生必须录入详细规范,否则将影响毕业生档案的转寄安全,地址、单位和部门三者不可重复。  

附表:单位不接收户口的省外就业毕业生如何处理已签订就业协议书

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户口

档案

单位不要报到证

单位要报到证

户口已迁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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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在信息网录入“非派遣省外签约”,报到证派回生源地,持协议书到就业中心单独录入档案转寄地址;或选择人事代理(学生自愿)

属于单位特殊要求,如果不影响落户(学生自行咨询落户地政策),可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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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在信息网录入“非派遣省外签约”,报到证和档案派回生源地;或选择人事代理(学生自愿)

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无法办理

户口未迁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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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直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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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在信息网录入“非派遣省外签约”,报到证和档案派回生源地;或选择人事代理(学生自愿)

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无法办理

注:1、“√”表示接收,“×”表示不接收;2、“单位要/不要报到证”是指单位是否要求报到证抬头打印成单位名称;3、本表所示不接收户口或档案的时间为永久性,而非暂时性。  

补充说明:单位暂时不接收户口或档案的省外就业毕业生参考以下方式办理已签订的协议书:

2017年6月8日之前,用人单位确定可接收户口、档案的(一般应有户口接收确认函),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及时按照本说明录入信息网,以便完成派遣手续。其他情况按本说明具体办理,有疑问请咨询各院系就业辅导员。

若毕业生按照个人意愿,想将户口、档案落在青岛,可自行选择人事单位将户口、档案进行托管,办理流程为:毕业生提前与人事单位进行沟通,按网上流程办理,当毕业生“应约管理”处只出现“拒绝”键时,持个人手头那份协议书到就业中心填写申请和办理签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