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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首届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6-11-29浏览次数:640

关于评选届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在我校出资设立“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现将届“国开行励志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奖励资助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13-15级)和研究生(14-16级),每人5000元

水产学院本科生3个名额(至少2名为16-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研究生2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

2、本科生: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3、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取得2项(含2项)以上,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含1项)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含以下内容: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

4、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5、本学期已获得国奖、励志、社会奖助学金等奖项的同学不可再参加此次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励、资助时弄虚作假者;

(2)本学年内违反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励、资助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在12月1日(周四)中午12:00之前提交材料,逾期无效;

2、各院(系)成立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完成网上审批工作,确定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报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四、提交材料

(一)本科生:

1、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打印(纸质版一份);

2、本科生社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二)研究生:

1、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2、研究生社会奖学金汇总表(研究生)(附件3,电子版)。

3、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12月1日中午12点之前送到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63477372@qq.com,文件和邮件名称均为《年级+专业+姓名》。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马亚宸 联系电话:82031807

附件1:本科社会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pdf

附件3: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水产学院

2016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