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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学院第九届“希望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621

水产学院第九届“希望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全院各班级:

我院学生年度明星评选活动自2008年12月启动以来,受到了学校及学院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先后有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青岛七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优秀企业为活动冠名赞助,出资表彰水产学院年度明星。活动开展8年来,共评选年度明星62人其中本科生“希望之星39人,研究生“学术之星”23人)他们是水院学子中的佼佼者,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丰硕成果,也将成为未来国家水产和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

水产学院2016年学生年度明星之“希望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将于近期拉开帷幕,让我们共同见证新一届年度明星的诞生。本年度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水产学院2013、2014、2015级本科生

二、年度主题:“敏学笃行·成才报国”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11月15日-11月21日):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等,经同学提名、班主任推荐,并综合考虑学生整体素质,推荐1-2名在班级内最具有先进典型作用和榜样示范力量的同学参评学院“希望之星”,填写《2016“水产学院学生年度明星”之本科生“希望之星”评选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2、材料提交:

①《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1月21日前提交;

②个人照片和200字左右的自我介绍(电子版),用于活动前期宣传,11月21日前提交;

③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000字左右,特色鲜明、针对性强,具有示范性和可借鉴性的个人成长的体验、经验和收获,形式不限,贴切新颖,要能够给广大学生以思考和启迪,11月25日前提交;

④答辩PPT(电子版),11月25日前提交;

电子版发至邮箱myc@ouc.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3、推荐条件:原则上被推荐的学生学习成绩列班级前40%,当年未出现不及格课程,思想素质测评优良,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项活动,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突出,无纪律处分记录。

4、学院初评(11月21日-11月28日):学院将对参选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以学院网站、展板、微信平台等形式向全院师生进行宣传。

5、风采展示(暂定12月1日晚18:30,地点待定):分为个人陈述(3分钟)和现场提问(3~5分钟)两部分,参选同学应结合自己学习、生活和社会工作等内容,就能够代表所在年级学生在“敏学笃行·成才报国”等方面的亮点进行陈述。参选学生可选用除视频材料以外的其他方式,如PPT、电子杂志等配合个人陈述进行风采展示,均须在3分钟内完成,到时终止陈述。届时将邀请学院领导、各班班主任、团委老师作为评审团,进行“希望之星”的评选。评审团现场投票并公布结果,每个年级产生2名“希望之星”(以系划分,养殖系、渔业系各1名)

6、表彰奖励(暂定12月24日晚18:30,逸夫馆):学院举行2016年水产学院年度明星表彰暨元旦晚会对年度明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同时对个人事迹材料等,将以网站、展板、院刊等形式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

未尽事宜,请留意学院党团委通知、学院海报栏和学院网站的公告通知。

 附:推荐表

希望之星推荐表.doc

事迹材料文档格式.doc  

  

                                   水产学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