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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6-11-09浏览次数:244

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7届山东生源毕业生

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山东省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比例、额度和条件

(一)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

比例不超过2017年毕业生总人数的5%

额度:每人1000元

条件:1.山东省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2.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额度:每人600如果同时是特困毕业生,按特困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

条件:1.山东省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2.曾经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任一学年获得过贷款的都可申请;曾经专升本、考研,在任何一所学校的任何一个学历阶段已获得贷款的都可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

1.毕业生向所在学院(系)提交

1书面申请(A4纸,手写或打印,本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研究生须经导师签字同意)

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3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残疾人证等原件(原件,山东省审批结束后返还);

4《中国海洋大学特困家庭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myc@ouc.edu.cn。

2.经学院和学校审查材料,确定初审合格的特困生名单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向所在学院(系)提交标注贷款合同号的合同复印件,由学院留存;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只需提供贷款合同号供学院审核

2.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myc@ouc.edu.cn。

3.学院和学校审查材料,确定初审合格的贷款毕业生名单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三、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同学请11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供到团委办公室和邮箱myc@ouc.edu.cn

 

附件:

1.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中国海洋大学特困家庭毕业生汇总表

3.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1: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特困家庭毕业生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xls  

 

 

 

水产学院团委

2016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