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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永旺奖学金”和“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646

关于评选2016年“永旺奖学金”和“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的通知

1、关于评选2016年度中国海洋大学“永旺奖学金”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1、除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以外的2013级、2014级本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生活俭朴;

3、思想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良、道德品质良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2016-2017学年未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未有需要3个月以上去海外以及其他大学留学的情况;

6、能够积极配合并参加永旺1%俱乐部举办的有关活动。

7、毕业后若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络方法发生变化的时候,能及时向永旺1%俱乐部报告;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水产学院共1个名额,每年5000元。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导出申请表打印,1014日交到团委办公室。

 

2关于评选2016年度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的通知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今年将继续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用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本年度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学生;

2、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青岛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50元);

3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4、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申请者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8、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学生申请优先考虑

(三)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无故拒绝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者活动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资助我校2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3000元。水产学院共1个名额。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下载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将电子版在1014日之前发送至myc@ouc.edu.cn,并将申请表的纸质版在1014日交到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马亚宸

联系电话:82031807

邮箱:myc@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