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永旺奖学金”和“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的通知
1、关于评选2016年度中国海洋大学“永旺奖学金”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1、除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以外的2013级、2014级本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生活俭朴;
3、思想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良、道德品质良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2016-2017学年未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未有需要3个月以上去海外以及其他大学留学的情况;
6、能够积极配合并参加永旺1%俱乐部举办的有关活动。
7、毕业后若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络方法发生变化的时候,能及时向永旺1%俱乐部报告;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水产学院共1个名额,每年5000元。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打印,在10月14日交到团委办公室。
2、关于评选2016年度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的通知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今年将继续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用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本年度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学生;
2、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青岛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50元);
3、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4、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申请者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8、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学生申请优先考虑
(三)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无故拒绝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者活动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资助我校2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3000元。水产学院共1个名额。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下载《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将电子版在10月14日之前发送至myc@ouc.edu.cn,并将申请表的纸质版在10月14日交到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马亚宸
联系电话:82031807
邮箱:myc@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