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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社会活动成绩测算的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6-09-06浏览次数:454

关于水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社会活动成绩测算的通知

学院各研究生班级:

现将水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社会活动成绩测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严格按照社会活动成绩测算的规定,在班级内组建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5-6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班级同学的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开展相关工作。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规划,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评定工作。

二、评定程序

社会活动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系、所)和班级学生工作以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情况等。社会活动成绩=评议分+加分。

1、学生互评

研究生班委组织班级同学互评,对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中思想态度以及组织协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评议分:硕士0---6分、博士0---6分。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计算班级同学评议分平均值。

2、申请加分项

请班级同学填写《水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社会活动成绩表》(附件1水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社会活动成绩表.doc。总分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具体加分参考标准如下:

(1)积极参加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活动获奖者加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52.51.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注:同一作品(或同一活动)以所获最高分计。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研究生德育品牌活动等获奖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其他实践活动以证书为依据,表现突出者酌情加0.1分。

(2)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加分(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除外,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校(市)级荣誉称号加1分;省级荣誉称号加1.5分;国家级荣誉称号加2分。

(3)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成绩者加分:校研究生会主席最高3.5,院研究生会主席、校级部长最高3;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支部书记最高2.5,院级部长最高2;一般干部或担任其他社会工作有突出成绩者,最高1分。干部兼职,加分以最高分计、不能叠加。

(4)参加校运会并获奖者加分:校级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者(包括团体比赛的主力队员和单项比赛参赛者),分别加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报名并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者(包括团体比赛及单项比赛),加0.2分;

(5)其它情况酌情加分。

(6)社会活动成绩需要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认定并公示——党团委认定并公示的环节最终确定得分

3、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评定并公示

社会活动成绩评定小组严格按照加分标准评定加分项,审核社会活动成绩,填写《水产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汇总表》(附件22015-2016学年水产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汇总表 1010.xls,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院团委

4、学院党、团委评定并公示

学院党、团委再次社会活动成绩,并在学院内公示。

三、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198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2《水产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476166776@qq.com

298日下午5点前,将本班所有附件1《水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社会活动成绩表》交至团委存档备查

398日下午5点前,将本班《社会活动成绩测算工作报告》纸质版打印,班级认定小组成员签字后交至团委存档备查

联系人:耿雪晨、刘笑笑

电话:8203297018306421537

水产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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