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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大北农奖学金”实施细则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5-11-03浏览次数:328

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大北农奖学金”实施细则

为支持教育事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集团)捐资助学,决定在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设立“大北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大学生。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资金来源与奖励范围

1、资金来源:

大北农集团自2015年起连续3年,每年向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捐赠人民币10万元,共计30万元。

2、奖励范围:

1)研究生6/年,5000/人。原则上水产养殖类专业、生物类与渔业领域专业硕士、渔业资源与捕捞类专业各2人。

2、本科生18/年,分一等(5000/人)、二等(3000/人)。原则上,各专业一等/二等人数如下:水产养殖学专业4/6人;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2/2人;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2/2人。

二、评选条件

1、研究生

1)二年级以上(含)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奖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2)成绩优良: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3)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5)日常行为表现良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2、本科生

1)二年级以上(含)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奖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学习刻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能起表率作用。

(2)当年素质测评至少有两项为“良好”以上等级(包括“良好”);

(3)在校期间曾获校级以上奖励荣誉称号(包括校级)

(4)在科研学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成绩。

3、最终奖励方案以每年评审前由大北农集团与水产学院双方商议为准。

三、评审管理

1、评审时间

评审管理及颁奖仪式由水产学院和大北农集团所属单位共同负责。每年下半年10月底之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之前完成颁奖等事宜。

2、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根据学院具体通知(另行在学院网站发布)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学院审核: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评审出获奖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示3-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向大北农集团报送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

3)大北农确认:大北农集团对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3、所需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大北农奖学金申请表》(注:要求手工填写,必须有照片,研究生需有导师签字,本科生需有班主任签字),见附件1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

3)成绩单(注: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大北农奖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