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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耿雪晨发布时间:2015-09-24浏览次数:451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现在2013级、2014级研究生中开展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其中硕士:28人,博士:14人)

班级

班级人数

名额

班级

班级人数

名额

2013级水产养殖硕士班

32

5

2014级水产养殖硕士班

34

5

2013级水生生物硕士班

20

3

2014级水生生物硕士班

27

4

2013级渔业资源硕士班

27

4

2014级渔业资源硕士班

29

4

2013级博士班

41

7

2014级渔业硕士版

23

3

2014级博士班

39

7

(一)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3级、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

2)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班级前20%

4)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显著,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二)评选办法

各班级班长组织全班同学进行公开评选,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选、班内公示的环节后,将本班《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报告》和名单上报至学院党委,学院公示后,上报至学校。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学院共8人)

(一)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3级、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

2)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3)在学校、院(系)及班级党、团组织、研究生会和学校社团组织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任职期满1年,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活动,工作积极肯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评选办法

经过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组织推荐(每班推荐1人;院研究生会推荐3人;学院团委推荐3人),学院评审,学院公示的环节后,上报至学校。

三、优秀研究生活动积极分子(学院共14人)

(一)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3级、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

2)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3)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各项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代表学校、学院参加各类大型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二)评选办法

经过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组织推荐(每班推荐2人,需排序;院研究生会推荐3人),学院评审,学院公示的环节后,上报至学校。

四、材料提交及截止日期

1、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认真填写《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注意事项:

2、各班级、研究生会于928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同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2)评选报告;(3)荣誉称号评选结果(名单)

3、博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与硕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不得打通使用。原则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与研究生活动积极分子不可兼得。

3.联系人:耿雪晨(82032970) 刘洋

 

  

  

  

水产学院党委

2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