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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畅达发布时间:2015-08-27浏览次数:124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经与中国银行协商,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将于10月份启动续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根据《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核对本单位续放名单信息,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是否进行续贷的反馈在9月3日前报给 吕畅达:82031807(lvchangda@ouc.edu.cn  

二、统计停贷信息

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

2、休学、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联系人:吕畅达

联系电话:82031807

邮箱:lvchangda@ouc.edu.cn

  

附件:附件4:自愿停贷申请.doc

   

  

 水产学院团委

20158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