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经与中国银行协商,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将于10月份启动续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根据《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核对本单位续放名单信息,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是否进行续贷的反馈在9月3日前报给 吕畅达:82031807(lvchangda@ouc.edu.cn)
二、统计停贷信息
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
2、休学、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联系人:吕畅达
联系电话:82031807
水产学院团委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