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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校内“四助”岗位的通知

发布者:吕畅达发布时间:2015-06-24浏览次数:143

关于申报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

校内“四助”岗位的通知

水产学院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校内“四助”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海大学字[2007]68号),现将校内“四助”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助”岗位的工作要求

1工作时限:

2015年秋季学期工作时限为2015921日-20161231日;

2016年春季学期工作时限为201636日-615日(具体工作时限将根据校历作适当调整)。

2、岗位设置的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岗位,充分保证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做到有明确的工作内容,有固定的工作时间。

原则上每个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8小时,月平均上岗不超过30小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二、“四助”岗位的申请、审批

本次岗位申请、审批,继续采用网上与书面同时进行的方式。网上申请、审批使用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1.网上申请:学院团委统一申请

2.书面申请

请各位老师提交《中国海洋大学校内“四助”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如实详细填写各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并将电子版在627日(周六)前发送至lvchangda@ouc.edu.cn

3.审批

各单位提交申请后由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批,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的岗位数量、各单位的需求和对学生的锻炼程度进行审批,对设置不合理的岗位,将直接予以取消。

审批结果在710日(周五)反馈给各单位,并在网上审批通过。

三、“四助”工作岗位的招聘

岗位经批准后方可招聘学生上岗,岗位招聘工作将于2015年夏秋季学期开学后进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畅达

联系电话:82031807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校内“四助”岗位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处

水产学院

201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