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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生老生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畅达发布时间:2015-06-07浏览次数:480

关于做好老生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为做好老生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生。

二、总体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海大学字[2007]53号)的要求,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院系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范工作程序,做好认定工作。

三、认定参考比例

    原则上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一等和二等的本科生不超过本科生总数的25%,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一等和二等的本科生不超过本科生总数的5%,合计30%。具体名额可根据院系实际情况在班级间进行调整。

    务必要避免“为用足名额,把非困难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情况。根据取整原则,各班请严格的按照“班级人数*25%(或5%)”进行计算。

四、认定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辅导员、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班级内需公示。

    2、新申请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和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学生应提交《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原件,表格均应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公章,若需要暑假回到地方办理的,可以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困难证明表原件,由学院留档备案。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困难证明表。

    3、所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在6月11日前登录“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zizhu.ouc.edu.cn学校主页→管理机构→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海大助学在线→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提交申请。

    4、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需严格把关,根据学生提交的网上申请和困难证明表,参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在本班级做公示(需要注意公示的方式方法,保护学生隐私),6月11日前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5、各院系认定工作组根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认定意见,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逐个审核本学院所有学生申请,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班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学院审核后,学校进行审批。待学校全部审批结束后,各院系可直接从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困难生数据,形成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7、所有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的学生,须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表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字。

五、注意事项

    学生提交申请请仔细认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描述,格式方面要按照要求进行详实填写,内容方面尤其是收入支出部分要符合逻辑。以下为几个重点部分:

1、 未注册用户请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类型学生,点击“登陆”。

2、家庭地址:要从省到门牌号,务必详实。

3、家庭人口数:是指共同生活且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直系亲属人口数,联合赡养的老人、已结婚的兄弟姐妹等不生活在一起的不算入。

4、收入数:

家庭成员务农部分的收入为:(务农毛收入—种子、化肥等成本)

家庭成员工作、打工的收入为:(原始工资收入),不是扣除支出后的收入。

5、固定资产、年度收入、年度支出和负债情况:要求填写详实,按照(内容、原因+金额)的格式填写。(例如:种植作物情况:种植苹果**亩地,年纯收入***元;教育支出:因家中2个孩子,1个大学生1个初中生,学杂费每年8000元,学生生活费7500元。)

6、“困难情况相应描述”项目,请从家庭固定资产情况(包括住房情况、车辆情况、其它固定资产情况等)、家庭年度收入情况(包括种植作物情况、养殖牲畜情况、务工收入情况、正式工作工资或个体生意等收入情况以及其它收入等)、家庭支出情况(包括教育支出、赡养支出、病患支出、其它支出等)、负债情况(因负债万元)等方面进行全面描述。

7、“申请理由”项目,对应个人“困难类型”的选择项目,进行详细说明。

 

 

 六、提示

     1.请同学们根据家庭真实的情况进行申报,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和国家的资助政策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要出现谎报、瞒报、夸大的情况;

    2.班级评议小组在评议过程中,切实维护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使“应助得助”。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通过信件、电话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落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奖金,情节严重者,学校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请认真填写现今的家庭情况,不要直接复制粘贴往年的申请资料,而与现今的家庭状况不相符。

  

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水产学院团委。  

  

联系人:吕畅达  联系电话:0532-82031807

邮 箱:lvchangda@ouc.edu.cn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2014版).doc

水产学院  

201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