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的通知
研究生各班级:
为了完善学院研究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决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的研究生拥有以下权利:
(1)申请担任研究生临时工作助理岗位工作,经聘任上岗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劳取酬。
(2)山东省生源毕业研究生可以申请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
(3)其他。
2.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的研究生应履行以下义务:
(1)确保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及时将家庭经济重大变化情况向学院进行报告,不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标准的,应及时申请退出信息库。
3.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库的研究生应向学院党委提交乡镇/街道政府或民政部门审查认定的《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附件1)。学院党委审核研究生提交的材料并结合研究生的实际在校情况,确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请各班级及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办理相关证明,2015年3月19日下班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1)《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gxc@ouc.edu.cn;(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水产学院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82032970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docx
2.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水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