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2级、2013级研究生中开展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2级、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认真填写《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1)。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优秀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各班4人、博士研究生各班7人
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博士研究生各班1人
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硕士、博士研究生各班1人
注意事项:
1.博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与硕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不得打通使用。原则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与研究生活动积极分子不可兼得。
2.各班于10月12日12:00之前将该班全部《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纸质版交予团委办公室。
3.联系人:耿雪晨(82032970) 王玮
附件1: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