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还款确认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相关毕业生同学: 按照中国银行通知和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将开展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相关工作。 一、应知应会考试(已完成) 二、还款确认工作(已完成) 三、提前还贷工作(已完成) 四、贷款展期工作 1、申请贷款展期的对象及条件 (1)2013届贷款本科毕业学生,不含硕士研究生; (2)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即应届本科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没有偿贷能力,可以申请延展偿还贷款的期限。 2、时间安排 学生网上提交展期申请:2014年5月15日前; 学院(系)审批:2014年5月15日; 学校审批学生信息:2014年5月 16日 3、注意事项: (1)学院(系)需要认真审核学生是否具备展期资格,查看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复印件备查; (2)继续攻读学位为两年半的,网上提交展期申请的年限为3年; (3)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规定,在贷款期间只允许展期一次,因此从2014年起不再接受学生的再次展期申请。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与中国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办理提前还款、展期或正常还款手续,若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影响正常离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中国银行仅在每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受理贷款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532-85936827,咨询人:雷经理。 学生工作处 水产学院 201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