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1级、2012级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基础,请2011级、2012级研究生班级认真严肃对待本次综合考评工作,每位研究生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系)党委。 二、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1级、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应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交学院团委办公室。 请班请按照下表进行荣誉称号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每班) |
研究生活动优秀个人
(每班) |
硕士(每班) |
博士(每班) |
4 |
5 |
1 |
1 |
并根据评选结果填写《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请学院将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班集体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申请表》(附件4),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将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全校答辩、公示确定获奖名单,上报主管领导批准。 三、注意事项 1、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并获得一项荣誉称号。 2、各类评选结果须在本班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1日前将汇总好的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纸质版)、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纸质版)、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ihua@ouc.edu.cn。
3、各班上报的初评结果中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直接予以撤销,名额不予补充。 4.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和荣誉称号申请表由相关部门审批后将归入学生个人档案,请各班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 6.联系人:祁华 联系电话:13608984553
邢磊 15853280708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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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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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学院党委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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