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班级: 按照银行通知和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将通过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1、原则上银行只受理201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贷款,其他年级本科学生及研究生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2、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两种贷款只能选择其一,一旦查出同时申请者,将被取消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 二、学生提交申请贷款的纸质资料:2013年9月18日—23日 请依下列顺序排列材料,并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由学生本人提供,若为打印版,签名处要为手写体); 2、加盖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都要复印,印在同一面A4纸上);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6、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必须是在中国银行的借记卡,最好是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中国银行卡,校友卡无效); 7、《父母同意贷款说明》并签字按手印(未满18周岁的学生提供); 三、学生网上申请贷款:2013年9月23日—28日 1、“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系统地址http://zizhu.ouc.edu.cn(或由学生工作处网页上的链接进入),可直接从首页登录,也可点击首页下方的“登录办公”进入登录页面后再登录。 2、学生初次登录账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首次登录激活账户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核对完善个人信息。对于学生个人不能修改的信息需由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学院(系)团委进行修改;修改银行账号需由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进行修改。 3、学生须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填写说明》(附件1)完成网上申请,并及时关注学院(系)审批情况(关注审批情况仍在“国家助学申请”菜单),如果被审批打回,请及时点击“申请”项进入申请表单查看打回原因,重新修改表单后提交。如果逾期未对打回信息进行修改而未通过学院(系)、学校审批的,将视为放弃贷款申请。 四、学院审批学生信息:2013年9月23日—9月28日 请学院依照《学院审批国家助学贷款新贷指南及注意事项》(附件2)进行审批。如果学生填写的信息不全、不详细或有错误,学院可以在确定准确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修改或将学生的申请打回并写明打回原因(打回原因需要记录并统计一下,以便学生再次提交后有重点的审查),不要轻易点“拒绝申请”。 五、学校审批学生信息:2013年10月8日—12日 学院将提交的新贷申请全部审批完毕后,由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集中审批。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填写说明》 2、《学院审批国家助学贷款新贷指南及注意事项》 学生工作处 水产学院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