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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28浏览次数:47

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经与中国银行协商,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将于10月份进行续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根据《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附件1),核对本班级续放名单信息,若缺少了续放学生信息,请填写《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

二、统计停贷信息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海大学字[2006]81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各单位统计停贷信息,填写《2013年停贷学生名单》(附件3)。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签字、摁手印)。

2、休学、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三、贷款研究生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海大字〔20126号)文件精神, 目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发放“基本奖学金”,无需学生个人缴纳学费。因此,对于所有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借款学生,原则上予以停贷。由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交《自愿停贷申请》(签字、摁手印)。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96(星期五)前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为:1、本班是否有遗漏、是否有停贷的同学

2、若有遗漏,提交《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

3、若有停贷的同学,提交《学院2013年停贷学生名单》(电子版;同时提交自愿停贷学生本人填写的《自愿停贷申请》。

    若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水产学院团委:耿雪晨  82031807

 

附件:1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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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32013年停贷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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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自愿停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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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水产学院

                            2013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