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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通知】关于最终校对中国海洋大学2013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18浏览次数:60

关于最终校对中国海洋大学2013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全体毕业生:

为最终落实每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保证就业方案准确无误上报,学校于61820日开展最终就业方案校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校对内容及重点字段说明:请各院系负责老师组织同学重点校对以下字段:姓名、性别、学历、专业、毕业去向、接收单位、档案转寄地址、单位所在地。

每位毕业生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信息校对。信息无误的,直接签字确认。仅仅“档案转寄地址”错误者可在校对表内直接修改(字迹务必工整,以免工作人员辨认不清),然后签字确认;其余信息错误者须首先签字确认,然后在620工作时间到就业指导中心崂山办公室进行修改,仅在核对材料上进行修改无效。

1接收单位:是打印报到证的具体名称,须填写规范的单位全称,不可是简称、别称。其中,对于毕业去向为回生源地、出国学习的毕业生,该名称为系统自动生成,个人不可随意更改。

2档案转寄地址:由地址+单位+部门组成,内容不可遗漏或重复,如“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24集团人力资源部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就须将“集团人力资源部”部分删除,毕业生一定要牢记该信息。对于回生源地、出国学习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与“接收单位”是相同的

3单位所在地: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的,因该信息为系统自动生成,故不可更改;如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录入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时出错的,需620日上午持个人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崂山校区办公室办理更改。

2、几类特殊情况毕业生处理办法:(1)与省外单位签约且单位需要报到证的,若尚未录入协议书,须及时到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录入协议,否则将派遣回生源地;(2)与单位签约后又升学的毕业生,需及时与用人单位解约,持解约函与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修改手续;(3领取过省外协议书,但最终确定不签协议或签订山东省内单位的(包括领取协议后升学或出国的),需于20136191700点之前将协议书送还就业指导中心,我中心将于620上午公布尚未归还协议书名单。

3、因研究生院与教务处尚未最终确定毕业名单,故该方案中仍未将延期学生进行标记,待名单确认后,我中心将对延期毕业生状态统一修改,不再单独通知学生本人;

时间:请各毕业班务必在20号上午下班之前将所有本班同学签字的表格送到团委办公室,逾期未上交班级

注:

毕业生再有关于签约、档案等相关问题请及时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目;

该校对数据导出时间为2013618零点,之后签约的信息未能体现;

因毕业派遣在即,故学校自即日起不再办理解约手续,其余欲解约毕业生需毕业离校后办理;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303房间。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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