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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毕业生就业档案信息校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7浏览次数:70

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核实每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保证就业方案准确无误,学校于57513开展就业方案校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校对内容及重点字段说明:

1)接收单位:是打印报到证名称与户口迁移证的落户单位名称,须填写规范的单位全称,不是简称、别称。其中,对于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本人无需填写任何信息。

2)档案转寄地址:由地址+单位+部门组成,内容不可遗漏或重复,如“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24集团人力资源部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就须将“集团人力资源部”部分删除。此信息是毕业生离校后档案的接收地址,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及时确认档案是否到达,务必要牢记该信息。

3)单位所在地:填写规范如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上海市普陀区。

每位毕业生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信息的校对。若无误,则直接签字确认。信息错误者在校对表中直接修改,修改时务必字迹工整、清楚,以免工作人员进行整理时辨认不清,然后签字确认。所有信息因个人核对原因出错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几类特殊情况毕业生处理办法:(1)与省外单位签约且确认单位接收户口,未录入协议书的,必须到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直接录入协议,否则将派遣回生源地;(2)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约,但毕业生协议书录入有错误或者是因单位不接收户口需取消录入的,请于201351013日、14日下午持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撤销或修改;(3)与单位签约后又升学的毕业生,需及时与用人单位解约,持解约函、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修改手续;4)领取过省外协议书,但最终确定不签协议或签订省内议的,需于201365之前将协议书送还就业指导中心,否则学校将公示未交回学生名单,并在档案中加入不诚信证明。

3、此次校对不针对“委托”培养与“单考”的毕业生,但针对“定向”培养的毕业生;4月初就业调查时已上报不毕业的学生已从名单中删除。

4、因为校对结果需存档,所以请51017点之前上交团委办公司,不上交电子版材料。

5、在进行校对的同时需进行以下工作:

1)继续收集本学院毕业生自费出国的接收函复印件(注明姓名和学号);对于确定本年度申请出国,但尚未收到接收函的毕业生,由学院组织毕业生填写《2013年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统计表》(见附件1);

2)统计本年度毕业,但毕业生本人明确表示明年继续参加研究生考试或继续申请出国而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填写《2013年毕业生无就业意愿调查表》(见附件2);

3)收集本学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仅收集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即可)。

以上三类纸质材料,请各班级于2013511之前上交。

注:

1)毕业生再有关于签约、解约等相关问题请及时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毕业生签约解约流程进行查看。

2)该核对数据导出时间为201356日凌晨,之后签约或录入的信息未能体现。

附件打包下载: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12013年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统计表

附件22013年毕业生无就业意愿调查表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水产学院团委

201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