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3.11通知】2013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1浏览次数:50

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就业工作,不断选送更多优秀毕业生加入大学生村官队伍,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队伍素质,根据我校与江苏省选聘办协议和江苏省委组织部《2013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2013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聘对象 
      中国海洋大学30岁以下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 
   二、去向 
    1、南通、连云港、盐城、镇江、泰州等地,毕业生原籍不限
    2、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四地需原籍为上述四地毕业生
    三、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学习态度认真,专业综合排名前50%(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研究生专业综合排名),能如期毕业; 
    4、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回原籍就业者优先,当地紧缺专业优先。 
    四、选聘流程 : 
      2013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采取个人报名、院(系)审核、院(系)推荐、学校审核、驻村实习、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1、个人报名。2013317日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到江苏大学生村官网(www.jsdxscg.gov.cn)下载《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登记表》,按照填写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学生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所获荣誉称号复印件、《承诺书》。
      2、院(系)审核。院(系)党组织对登记表中学生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实,在登记表“学生表现及院系推荐意见”栏填写其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校实际表现、组织协调能力、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到基层任职志向等,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院(系)党组织印章。

请各班在318 10:00之前将材料交到团委老师处。

需要上交材料包括

纸质版1、《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请帖照片2、学生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所获荣誉称号复印件。3、《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人员名册》。4、《承诺书》须有家长签字,家长邮寄或传真均可。

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人员名册》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至sctw@ouc.edu.cn信箱。(需有电子版照片)

 请各班将邮寄命名方式为“班级名+江苏村官”,将每个人的材料分别进行打包,统一发送。 
     4、学校审核。学校通过组织面试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5、驻村实习。20131-5月,江苏省委组织部和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市,根据各高校的推荐意见,安排优秀毕业生到各市“985工程”实习基地开展驻村实习,一般为1个月左右。 
     6、组织考察。驻村实习工作结束后,对驻村实习中表现优秀、本人愿意、基层需要、群众认可的优秀毕业生,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深入高校,采取与牵院系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及同学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了解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在校实际表现及到村任职志向等。

   7、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的,择优选拔进大学生村官队伍。经市委研究、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体检、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8、岗前培训。各市按照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分配到本地任职大学生进行集中培训。 
    五、政策措施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7、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 
     8、省级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专项创业引导资金,实施创业富民阳光育才再担保服务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贷款再担保服务,支持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富民。 
     9、选聘到苏北地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15号)规定条件的,按学士、硕士、博士两年内分别给予不高于4万元、6万元和8万元补助。 
     10、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各市根据实际制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联系人:张晓宇         电话:82031807

邮箱:sctw@oue.edu.cn

                        就业指导中心     水产学院团委

                               2013-3-11

附件1:报名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人员名册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承诺书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