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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时间、范围及比例 海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当年秋季预计毕业和下年春季预 注意:1、必须能够正常毕业,博士且达到发表sci论文一篇的最低标准。2、15%比例基数不包括在职人员,即假定某班100人,10人在职,则名额为15%*90。3、由于乘以15%出现非整数现象,小数不足0.7的一律舍掉。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2. 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或以上奖励(不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4. 拥有正确的就业观,诚信就业; 5.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院(系)、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方式 个人申报、班级遴选、学院审批公示。 注意:1、必须个人申报,未按期上交申请表一律视为放弃。2、班级遴选环节,请各班按照班级同学、导师意见将所有符合条件报名的同学进行排序,学院将按照学院名额分配情况划取前部分符合条件同学。另外,班级遴选过程务必通知到所有同学,保证同学知情。 (四)上报时间安排 请各班级积极组织同学申报,并以班级为单位在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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