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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05浏览次数:62

全院各班级:

2011-2012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展开,为确保准确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1、请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素质测评暂行办法》、《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和《水产学院关于学生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工作补充实施意见(2012)》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吸取往年工作经验并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细致地开展相关工作。

2、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各班在班主任的带领和具体指导下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注重工作的实效性。

3、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规划,注意与往年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工作之间的衔接,注意工作资料的整理保存,确保保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4、上报材料务求真实、准确,请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表格,表格内各数据间的前后关系务必要清晰并具有逻辑,力争避免失误。

5、班级间以及同学间的沟通,及时迅速、稳妥慎重地处理好学生的申诉,做好公示工作。

二、   时间安排

1、院(系)工作时间:201295920

2、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无缓考、补考情况班级截止到917有缓考、补考情况班级截止到920。其中,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及事迹材料请于912前上报,事迹材料无统一格式;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名单及材料亦请于912前上报。

三、需要注意的特殊事项

12012年夏季学期课程不计入本次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计入下一学年素质测评工作。

2、关于在素质测评中“实践能力素质项”加减分的情况说明:

1)在各单位、各学生组织任职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学生,院(系)在对其进行“实践能力素质项”测评时不予加分。

2)学校各部门910日前提供加分材料,并经学生处审核盖章确认后下达院系。

3、各班要反复强调有望获得各种奖学金和生活补助的学生必须在919前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申请生源地贷款、中国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以及国防生除外)。学校将以920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为准,一旦被列入欠款学生名单的,学校将扣发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另需特别提醒学生:财务处只有每周三才收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针对去年在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中存在的问题,相关注意事项已经在附件一、附件二上做了批注,请仔细阅读。

四、材料报送

1、请各班班主任将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学院团委,待学院审核完毕后,由学院定稿打印出来反馈给各班主任签名。

2、联系人:祁华,联系电话:82032970,电子邮箱:qihua@ouc.edu.cn

 

 

附件一:《学生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Excel格式)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二:《奖学金评定审核表》(Excel格式)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三:《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情况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四:《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水产学院党团委

                                     2012年9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