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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毕业生就业特殊情况的办理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4浏览次数:51

一、我校毕业生与山东省内未在高校信息网注册单位的签约办法(最终以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执行的政策为准):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点击“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打印该协议书(一式四份)→本人签字,单位及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鉴证(毕业生最容易忽略的是这一步)→毕业生登陆信息网“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栏目,查看协议书“状态”键,显示“已签约”→这时才代表签约成功,此时毕业生、单位、人社局各一份协议书,最后交回学校一份。

无法按照以上流程操作的毕业生可详细咨询团委。

二、与单位签订协议,同时申请异地落户的毕业生:

这是指毕业生与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单位可以接收档案和户口,但由于毕业生本人原因,申请将户口落至其他地区(一般是回生源地)。该部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必须打印用人单位名称,为避免学生在后续流程中出现问题,需向学校提交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应公章的《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异地落户申请表》(详见附件)(本人一定要核实准确,否则户口迁移证肯定出错),64号下午交团委杨老师处,由学院汇总后于651200前上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就业指导中心将于531日上午对以下两种省外就业的情况进行集中处理,请相关毕业生按时到校办理:【鱼山:化学馆114教室,8:30开始办理】

毕业生在录入协议时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等信息错误的(包括因单位内部区域分配需更改信息的);

用人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而需要单独录入“档案转寄地址”的和单纯更改“档案转寄地址”信息的。

四、在上海、北京等有户口限制政策城市就业的毕业生:

截止到201263日,用人单位确定可接收户口、档案的(一般应有户口接收确认函),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及时按照《毕业生省外就业协议书录入说明》录入信息网,以便完成派遣手续;

若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单位接收档案但不接收户口,也可直接进行录入;

如截至201263日,用人单位确定无法接收户口和档案,或者尚未审核通过的,切勿将省外就业协议书录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已录入的毕业生于201264日填写《录入后因户籍原因需撤销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64号下午交团委杨老师处,并于651200前加盖学院公章,上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心根据名单进行撤销。后续流程详细咨询学院团委。

五、办理出国及到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升学或者就业的毕业生:

个人申请自费到以上地区深造的2012届应届毕业生填写《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详见附件),详细注明申请理由,若已收到国外学校接收函的毕业生,须附上接收函复印件,并由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或者学校公派联合培养等项目到以上地区深造的2012届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公费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详见附件),出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文件或者学校公派联合培养的通知,详细注明申请理由,由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办理到以上地区就业的2012届毕业生,提交国外用人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院系公章。

六、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关注武装部征兵工作的相关规定。

七、现役军人毕业生:

由院系统计填写《2012届现役军人毕业生统计表》(详见附件)上报就业指导中心后统一处理。

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65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的自主创业毕业生,个人登陆信息网“自主创业信息录入”栏目,将所有必填信息填写完整,然后将所创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九、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只须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含双方签字盖章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认,由学院汇总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十、参与我校科研岗位及流动编制招聘的毕业生:

请有意向同学尽快确定是否可最终签约,尽量能在610日之前完成签约手续。

十一、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计划等国家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

    如能在毕业派遣前考核通过,将录用通知由学院汇总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如毕业派遣前为最终考核通过的,可由学院暂时保留其档案,由学生毕业后提供基层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再根据录用通知的相关要求提取或寄送档案。

十二、因继续筹备考研等原因本年度暂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处理办法咨询学院团委。

十三、其他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表》(详见附件),并按照学校要求,将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到信息网。纸质版

十四、对于入学时户口尚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毕业后欲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的,户口具体迁移办法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如属于上述第(二)条所述情况,因户口已在生源地,故不必提供材料;

十五、关于档案问题:

1.如毕业生因出国原因欲将档案寄存至留学生服务中心,需毕业生本人与留学生服务中心提前联系,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并连同出国申请表一起交至学院,由学院最终汇总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2.毕业生由于单位更改办公地点,需更改档案转寄地址的,须持有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到学校进行修改档案转寄地址,修改截止时间为2012610日。

十六、关于公务员的问题:

1.  省内的公务员(含国家公务员派出单位)也需要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  省外的公务员(含国家公务员派出单位)需要签订协议书,并在网上最终录入,如对方单位不与学生签订统一格式的就业协议书,而只是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函,可由毕业生发送省外就业申请,并根据录用通知函内容直接进行录入,协议书号由录用通知函的文件号或者学号代替,录入后将录用通知交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出国、劳动合同、灵活就业、升学等暂不就业证明各种表格的纸质版于65号下班前交到团委杨老师处。

附件:

各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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