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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30浏览次数:63

关于做好2012届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现开展2012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12届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有正确择业观。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入学来平均学习成绩列全班前25%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5积极主动联系、落实工作岗位自愿到艰苦或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1、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素质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推荐人选。

2、班级将推荐人选上报学院,各班级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2届校优秀毕业生班级评比情况汇总表》和《2012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20111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hy537@163.com。并将初选人员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后,报学生工作处。

3、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将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上公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名单。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该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注意事项

1、以上两个表格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2、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是推荐省优秀毕业生的前提条件,请严格排序省优秀毕业生直接从前面选择(参加就业的优先),请注意审查。

联系人:杨士永,联系电话:82031807,邮箱:yshy537@163.com

 

附:2012届校优秀毕业生班级评比情况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012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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