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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对中国海洋大学2011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09浏览次数:76

各院(系)、全体毕业生:

2011届毕业生派遣在即,为进一步核实每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保证就业方案准确无误上报,学校于69613开展就业方案校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校对内容及重点字段说明:各院系负责老师请组织同学重点校对以下字段: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地、毕业去向、接收单位、档案转寄地址、单位所在地。

1)接收单位:打印报到证的名称与户口迁移证的落户单位名称,须填写规范的单位全称,不可是简称、别称。其中,对于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同时也是“接收单位名称”,毕业生不得自己填写。

2)档案转寄地址:该栏目是毕业生离校后档案的接收地址,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及时按照该栏目信息到单位或者人事局确认档案是否到达,毕业生一定要牢记该栏目信息,由地址+单位+部门组成,内容不可重复,如“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24集团人力资源部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就须将“集团人力资源部”部分删除。

3)单位所在地:为学校公安处打印户口迁移证的依据,必须包含省、市、区。如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上海市普陀区。缺少具体区名称的地址无法进入青岛市公安局的管理程序,也就无法打印户口迁移证。

望每位毕业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信息的核对。若无误,则直接签字确认。 “档案转寄地址”一栏错误者可在核对表直接修改,修改信息时务必字迹工整、清楚,以免工作人员进行整理时辨认不清,然后签字确认其余栏目错误者须首先签字确认,然后到就业指导中心崂山办公室进行办理,仅在核对材料上进行修改则视为无效。

2、几类特殊情况毕业生处理办法:1)与省外单位签约且确认单位接收户口,未录入协议书的,必须到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直接录入协议(截止时间为615),否则将派遣回生源地;(2)签约单位无法接收户口,但毕业生已录入协议书的或者协议书录入有错误的,请持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撤销或修改已录入协议书;(3)与单位签约后又升学的毕业生,需及时与用人单位解约,持解约函与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修改手续;(4)申请不派遣、直接删除生源的毕业生必须本人申请,由院系加盖公章确认上交就业指导中心后才能进行操作;(5)领取过省外协议书,但最终确定不签协议或签订省内议的,需及时将协议书送还就业指导中心。以上手续的办理截止时间统一为6131700之前。

3、因研究生教育中心与教务处尚未最终确定毕业生名单,故该方案中未将延期学生进行标记,待名单确认后,我中心将对延期毕业生状态统一修改,不再单独通知学生本人;

4、将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核对表于61312点前交就业指导中心崂山校区办公室;

5、学校为尽量方便毕业生办理手续,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经批准,签约时间延长至616凌晨,即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关闭时间为616凌晨,学校最终的派遣方案以截止到该时间点的状态为准。该时间是最终节点。

6、另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另附材料说明。

注:毕业生再有关于签约、户口、档案等相关问题请及时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办事指南→毕业生服务专区;

该核对数据导出时间为201169凌晨,之后签约的信息未能体现;

因毕业派遣在即,故学校办理解约手续时限为201161317:00,其余欲解约毕业生需毕业离校后办理,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303

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106月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