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未注册单位签约办法(青岛、东营市除外):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点击“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打印该协议书(一式四份)→本人签字,单位及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鉴证→毕业生登陆信息网“协议书管理”栏目,查看协议书状态,显示“已签约”→签订成功,此时毕业生、单位、人社局各一份协议书,最后交回学校一份。 二、签订省内协议申请异地落户的毕业生: 这是指毕业生与省内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同时单位也可以接收档案和户口,但由于毕业生本人原因,申请将户口落至其他地区。该部分毕业生因就业报到证必须打印用人单位名称,故需向学校提交:(1)单位同意其异地落户的证明;(2)欲落户地派出所同意无报到证也可接收户口的证明,及具体接收地派出所名称,如: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关派出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派出所(本人一定要核实准确,否则户口迁移证肯定出错),由学院汇总后于 三、就业指导中心已于 ①毕业生在录入协议时出现信息错误的:已由毕业生本人进行了修改; ②用人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而需要单独录入“档案转寄地址”的:由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录入档案转寄地址,该部分毕业生后续应持本人的那份协议书,到各自学院办理“非派遣省外签约”; ③针对“用人单位接收户口和档案,但是需通过第三方托管接收”的毕业生,原来录入了错误的信息:已由毕业生本人进行了修改。 对于以上①、②、③三种情况的毕业生如尚未处理,需尽快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办理时间为 四、办理出国及到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毕业生: ①个人申请自费到以上地区深造的2011届应届毕业生填写《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详细注明申请理由,若已收到国外学校接收函的毕业生,附上接收函复印件,并由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或者学校公派联合培养等项目到以上地区深造的2011届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公费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详细注明申请理由,由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③办理到以上地区就业的2011届毕业生,提交国外用人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院系公章。 五、在上海、北京等有户口限制政策城市就业的毕业生: 截止到 如截至 直接作“非派遣省外签约”处理,将户口、档案回生源地。这样因各地市政策差别大,如果办理户口和档案,则手续繁琐,但如果户口申请通过后, 六、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关注武装部征兵工作,将及时发布新的规定。 七、现役军人毕业生: 由院系统计填写《2011届现役军人毕业生统计表》上报就业指导中心后统一处理。 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九、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只须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含双方签字盖章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认,由学院汇总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十、参与我校科研岗位及流动编制招聘的毕业生: 请有意向同学尽快确定是否可最终签约,尽量能在 十一、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计划等国家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 如能在毕业派遣前经考核通过,将录用通知由学院汇总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十二、因继续筹备考研等原因本年度暂不参与就业的毕业生: 鉴于后续重新择业或学校录取的调档、政审等手续办理,可办理人事代理,将户口、档案暂落青岛。若无法暂落青岛,可按要求填写《毕业生暂不参加就业证明表》,并按照学校要求,将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到信息网。 十三、其他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表》,并按照学校要求,将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到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