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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韩 旭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2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具体情况见《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多项社会捐赠奖助学金但最终一人仅限获得一项奖助学金。根据“大额不兼”原则,本学年已获国家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建议申报本次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2.本科生填写《水产学院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班级。111117:00前,班级将审核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anxu@ouc.edu.cn,纸质版材料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团委办公室(档案馆307

研究生填写水产学院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准备导师签字的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同提交至班级。111117:00前,班级将审核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anxu@ouc.edu.cn纸质版证明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档案馆307

3.学院对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答辩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确定获奖助名单,报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如出现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助资格,名额不补。

5.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奖项颁发和表彰事宜。

三、注意事项

1.评审基本条件。本科生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五条“评审基本条件,研究生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第二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各项目评选条件

2.兼得原则。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本科生奖学金遵循“大额不兼”的原则,原则上5000元及以上的社会捐赠奖学金之间,与政府类奖学金之间均不可兼得研究生奖学金兼得原则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政策解读中第八条之规定: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四类,其中除卓越奖学金外用于申请其他所有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均不得重复使用。


联系人:韩旭

联系方式:0532-82031807


附件1.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2.水产学院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水产学院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水产学院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