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届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海大就业字〔2014〕7号《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附件1),现就统计2023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23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和贵州省会城市以外地区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已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注意事项
1.关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照《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人社部〔2006〕61号)(附件2);
2.请具备资格的同学填好2023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附件3),于9月6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wangshichen@ouc.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3.联系人:王世晨,0532-82032970。
附件:附件1:海大就业字〔2014〕7号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pdf
附件2:人社部〔2006〕61号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 (1).doc
附件3:2023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xlsx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