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毕业生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引导宣传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海大就业字〔2014〕7号)(附件1)的规定,现就统计2023届第一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23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能够在2023年6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注意事项
1.关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照《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人社部〔2006〕61号)(附件2)。
2.请申报人员填好2023届第一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附件3),于5月26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shuichanjiuye@126.com,纸质版交至档案馆306房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3.请每位申报人员提供6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含题目,内容主要包含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初心、感想与未来展望等),并附上1-2张清晰的生活照(至少4M,露出正脸)。文字材料和生活照请于5月26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shuichanjiuye@126.com。材料撰写可参考2020年校报登载的赴基层和西部就业学生专题报道(附件4)。
联系人:王世晨,联系电话:82031807。
附件1: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pdf
附件2:人社部〔2006〕61号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
附件3:2023届第一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xlsx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水产学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