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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产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芊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738

各研究生同学:

为奖励在科研活动中勤奋进取、成果显著和在专业实践中取得创新成果的研究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现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习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194年制博士研究生和20203年制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优异;或具备较强实践创新 能力,成果优异。具体参评条件详见《水产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及《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

三、工作流程

时间

工作内容

414日前

各班根据《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参评基础学籍库》(附件2)核对学生参评信息,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评的学生,请414日17:00前向院研究生秘书报送信息。

420日前

1、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小组成员进行公示。

2、申请人本人填报《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或《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支撑材料(包括导师签字认可的中文文章封皮、目录、首页;英文首页和检索页并标明影响因子;获得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或由企业出具证明的标志性成果)复印件一份;

3、评定小组成员按照《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及《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规定的成果计算方法对参评同学的成果进行计算和排序,并对排序结果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

4420日12:00前各班将《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纸质版、《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428日前

1、学院进行成绩核对及评审。

2、公布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公示5天。

59日前

155日至7日,拟获奖研究生需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创新奖学金申请;

255日至8日,导师登陆系统审核;

355日至9日,学院登陆系统审核。

注:申请及审核流程详见附件5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方式:丁老师,82032973dingqian@ouc.edu.cn


水产学院

2023413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