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在科研活动中勤奋进取、成果显著和在专业实践中取得创新成果的研究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现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18级4年制博士研究生和2019级3年制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优异;或具备较强实践创新 能力,成果优异。具体参评条件详见《水产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及《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
三、工作流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2月28日前 | 各班根据《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参评基础学籍库》(附件2)核对学生参评信息,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评的学生,请2月28日中午12:00前向院研究生秘书报送信息。 |
3月7日前 | 1、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小组成员进行公示。 2、申请人本人填报《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或《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支撑材料(包括导师签字认可的中文文章封皮、目录、首页;英文首页和检索页并标明影响因子;获得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或由企业出具证明的标志性成果)复印件一份; 3、评定小组成员按照《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及《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规定的成果计算方法对参评同学的成果进行计算和排序,并对排序结果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 4、3月7日前各班将《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纸质版、《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
3月18日前 | 1、学院进行成绩核对及评审。 2、公布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公示5天。 |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方式:丁老师,82032973,dingqian@ouc.edu.cn。
水产学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