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引导在校学生努力学习,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海大学字[2007]〕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15届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有正确的择业观。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奖学金不是荣誉称号,请注意)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入学来平均学习成绩列全班前25%;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5、对志愿到边远地区、西部地区艰苦行业或国家重点扶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1、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素质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推荐人选。
2、班级将推荐人选上报院(系、中心),各院(系、中心)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专业*班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附件1,填写过程中填写内容请严格按照原表格式填写,请勿私自更改,请做好排序工作,请注意需班主任签字),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学院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初选人员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3、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将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上公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名单。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该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中心)将附件1、附件2 于2014年12月19日前同时报送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iaoyuzhang@ouc.edu.cn。
2、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前提条件,请注意审查。
3、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占用学院名额,但须经过班级和学院统一逐级公示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张晓宇,联系电话:82031807。
附件:1.《**专业*班201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附件1:____专业___班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xlsx
2.《**学院201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附件2:_____学院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水产学院
2014年12月8日
关于评选中国海洋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规定,为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树立正确择业观、立志成才报国,现决定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2015届毕业研究生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组织评审等环节,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将本学院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12月19日前将《中国海洋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xiaoyuzhang@ouc.edu.cn。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82031807。
附件:
1. 中国海洋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doc